关于《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8〕32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18〕42 号)要求,学院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数学学院
2019年5月23日
发布时间:2019-05-23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793
关于《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8〕32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18〕42 号)要求,学院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数学学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