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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793

关于《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832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1842 号)要求,学院于201941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数学学院

2019523

 

数学学院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方案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