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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数学学院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19

各同学,根据学校保卫处5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特整理我院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请目前户口在本校的毕业班同学认真阅读通知,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手续。户口至关重要,如未妥当处理,极有可能产生“黑户”等后果,因此相关同学务必认真对待!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始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必须迁离学校。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户填表要求:

1.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含结业和退学的学生)须办理户口迁出并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

2. 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填写的户口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3.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迁回生源地,填写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页详细地址一致;

4. 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不予通过;

5. 对于不配合办理户口集中迁出手续的情形,经核实后属于毕业、结业和退学的,户口将作迁回生源地处理,出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入校前的地址)暂由学院所在校区的户口办证室临时保管,本人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方可通过离校系统。

二、集中办理要求

1. 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531日之前归还,从6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

2. 资料领取: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于521日(周二)前到学院4217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登记表或者自行下载电子版(附件1),对照迁户填表要求准确填写                  

3. 资料提交:各同学须于527(周一)前将填写完毕的户口迁移登记表交至4217办公室。(注:硕博连读,9月后要转至外院的同学也需提交。)

4. 迁移证领取: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学校拟于6月底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届时将在4217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等候通知。

5.注意事项:还有课程尚未通过的本科学生(户口在学校的)填写好“毕业生延期毕业名单”(附件2526日(周日)前发至邮箱:289794880@qq.com,邮件主题备注为:姓名-因课程未完全通过申请稍后单独办理等修读通过后再单独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研究生延期名单将由辅导员单独确认。

三、工作单位变更情形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后,若工作单位变更,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到五山校区的户口办证室(东区体育馆104,办公室87111440)办理户口迁移证更改手续;

 

附件:附件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定稿).docx

      附件2.2019年毕业生延期毕业名单.xls

 

 

 

 

                                            保卫部(处)

                                         20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