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根据学校保卫处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特整理我院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请目前户口在本校的毕业班同学认真阅读通知,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手续。户口至关重要,如未妥当处理,极有可能产生“黑户”等后果,因此相关同学务必认真对待!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始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必须迁离学校。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户填表要求:
1.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含结业和退学的学生)须办理户口迁出并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
2. 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填写的户口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3.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迁回生源地,填写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页详细地址一致;
4. 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不予通过;
5. 对于不配合办理户口集中迁出手续的情形,经核实后属于毕业、结业和退学的,户口将作迁回生源地处理,出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入校前的地址)暂由学院所在校区的户口办证室临时保管,本人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方可通过离校系统。
二、集中办理要求
1. 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
2. 资料领取: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于5月21日(周二)前到学院4217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登记表”或者自行下载电子版(附件1),对照迁户填表要求准确填写;
3. 资料提交:各同学须于5月27日(周一)前将填写完毕的“户口迁移登记表”交至4217办公室。(注:因硕博连读,9月后要转至外院的同学也需提交。)
4. 迁移证领取: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学校拟于6月底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届时将在4217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等候通知。
5.注意事项:还有课程尚未通过的本科学生(户口在学校的)填写好“毕业生延期毕业名单”(附件2)于5月26日(周日)前发至邮箱:289794880@qq.com,邮件主题备注为:姓名-因课程未完全通过申请稍后单独办理,等修读通过后再单独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研究生延期名单将由辅导员单独确认。
三、工作单位变更情形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后,若工作单位变更,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到五山校区的户口办证室(东区体育馆104,办公室87111440)办理“户口迁移证”更改手续;
保卫部(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