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2-07-05 浏览量:2343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中南人〔202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3届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的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补贴项目的申请及补贴发放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要求

  (一)申请对象:2023年毕业学年学生(研究生如在上一学制已领取,不重复申领)
注: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名词解释出自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文第二十二条)
  (二)补贴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条件(以下困难情形4选1即可):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除此之外,还包含脱贫人口家庭成员(所需材料见附件)
  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名词解释出自粤人社规〔2021〕12号文附件名词解释第2点)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本科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博士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一份本学制内盖章合同复印件,编号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合同编号一致,如仅有受理证明或合同摘要,则不符合)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建议首选条件4申请,简单快捷。

二、毕业生申请流程

  (一)学生提交时间:符合条件的2023学年毕业生不晚于8月15日09:00自愿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路径:华南理工大学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见附件1)http://222.16.4.8:8080/job/cas/login
  (三)纸质材料:申请时将以下各页材料打包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每一页材料签字):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在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广东省申请并与学校财务绑定的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方式)
  申请时务必确保账号信息准确,开户支行需详细准确填写,可查询网上银行或致电银行客服了解。
  4.困难情形材料:
  父母一方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脱贫人口家庭证明或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或单独学制内的国家助学贷款盖章合同复印件1份(详读附件3材料说明)
  关于脱贫人口家庭证明,学生如未贷款,又以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类型申报的,无需提供困难佐证材料,按附件指引,以学院为单位提前汇总报送信息统一核验。
  5.毕业生和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复印件(以上述申请条件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为依据申报者提供)
  其他条件证件材料为本人持有,不需关系证明材料。条件1的困难证件须申请人父母一方持有,如困难证件无法证明学生与持证人关系,则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首选);如没出生证明,户口本户主为困难证件持证人(父母一方),能直接用户口本复印件材料做关系证明的,也可直接提供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复印件;如户口因迁移,本人页已注销,或户口本户主非父母,无法直接证明学生与持证人关系的,则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注:申请人请务必认真参照通知附件的材料指引进行证件材料的完善,时间紧逾期不候,不齐全则直接不纳入,不做材料补充。困难证件须能体现有效期至2022年8月申报月仍有效,如未年审,无法直接体现2022年8月仍有效的,需严格参照附件指引,附上由发证单位出具的有效期证明原件。

三、院系初审流程   

  (一)报送脱贫人口信息。各院系提醒学生首选以条件4贷款材料申请。学生如未贷款,又以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类型申报的,需提前报送信息,7月8日11:00前提交《XX院系脱贫人口对象明细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0143289@qq.com,学院汇总收集后统一将名单上报核验。
  (二)初审材料。

  (三)报送材料。

四、复核和终审流程

  (一)学校复核。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导入省系统(如系统反馈学生之前已申领,则不再纳入)。
  (二)人员公示。系统导入成功后,最终拟定各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就业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会将名单报送到人社机构。
  (三)资金发放。终审通过后,由市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如经核查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2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7月5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说明.docx

附件4:XX院系脱贫人口对象明细表.xls

附件5:XX院系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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