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材料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相关业务调整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2-19 浏览量:536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情况,本部门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将科研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作出调整,实行非接触式交流办理业务,主要通过科研管理2019版(试运行)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邮件、电话等形式,结合线下投递开展业务办理。具体调整如下:

 

l  横向项目

一、横向项目合同登记、审批、签订、立项及第一次入账

疫情期间暂时取消现场审批流程,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登记、审批、签订、立项及第一次入账,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及广东省科技管理业务阳光政务平台中完成横向合同预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预登记时必须上传合同电子版,并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工作人员后续沟通;

2、科研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后请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实施审批;

3、学院提交后进入成果办审核环节,审核完成后,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合同纸质版以投递形式进行材料提交。投递时请注意以下几个信息:

⑴、30万以下合同不需要提供合同审批表,只需将合同投递到材料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科研秘书加盖好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章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领取材料后将合同投递至2号楼1011房,成果办将统一加盖华南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

⑵、30万(含)-200万的合同不需要提供合同审批表,将合同直接投递到2号楼1011房,做好投递信息登记。合同落款处留空(合同不需要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章)。

⑶、200万(含)以上需要提供合同和合同审批表,将完整的材料投递到材料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科研秘书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章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将盖章后的合同审批表和横向合同(合同落款处应为空)一起投递到2号楼1011房,做好投递信息登记;

4、合同经成果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并通过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到2号楼1011房指定地点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做好领取信息登记;

5、请项目负责人上传合同扫描件(未上传扫描件无法办理项目立项及第一次入账),在疫情期间双方完成签订的合同纸质件可暂不送回成果办开发科,疫情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通知项目负责人送回;

6、横向项目立项及第一次入账业务全程实行非接触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⑴项目负责人在核实第一笔款项到达学校账户后,请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成果办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立项及第一次入账;

⑵成果办在核实信息无误后,为其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登记证明电子件将以邮件等形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立项和第一次入账;

⑶成果办每周二9:00和周四9:00将汇总统一报送立项和入账信息至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对此造成的入账不及时,请谅解;

7、建议项目负责人完成预登记后电话成果办开发科,咨询相关事项。

二、外协合同审批与签订

请各位老师注意,该部分仅针对横向项目外协合同的审批与签订业务,纵向项目的外协合同审批与签订请咨询科技处,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在科研管理系统-外协合同模块中完成外协合同预登记,预登记时必须上传外协合同审批表、外协合同电子版、支出原合同扫描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关联交易报备表、学校合同审批表等),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2、外协合同网上登记提交后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将外协合同审批表、关联交易报备表(如有)、学校合同审批表(如有)投递至材料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经学院科研秘书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章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成果办完成外协合同的网上审核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合同纸质版及相关表格投递至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投递时须登记投递资料信息(投递合同落款处须留空)。

3、外协合同纸质版经成果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且公示三天后方可盖章,盖章后通知项目负责人至成果办(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

4、建议项目负责人完成预登记后电话联系成果办开发科,咨询相关事项。

三、其他协议审批与签订

1、请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成果办,并发送协议草稿至成果办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2、成果办工作人员在完成审核后将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协议纸质版投递至成果办(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

3、协议纸质版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到成果办办公室(2号楼1011房)指定地点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做好领取信息登记。

四、横向项目非第一次入账办理

1、确定经费到账后,请老师直接电话联系成果办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入账,无需现场办理;

2、成果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经查到账信息无误后为其办理入账;

3、成果办将于每周周二和周四上午将汇总统一报送立项和入账信息至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对此造成的入账不及时,请谅解。

五、其他盖章申请和材料领取

1、暂时取消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学校主页-登录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成果办-横向项目管理其他业务路径,填写网上申请,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需盖章的材料,提交后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网上审核。

2、成果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将在三天内完成网上审核;

3、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申请条目中,下载打印网上审批表,持审批表至相关部门盖章或领取材料。

六、投标业务申请

1、暂时取消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学校主页-登录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成果办-投标业务路径,填写网上申请,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招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后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2、成果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将在三天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后相关信息将公示三天;

3、公示三天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申请条目中,下载打印网上审批表,持审批表至相关部门盖章或领取材料。

七、科技特派员审批

1、拟申请的老师须填写省部科技特派员审批表(成果办主页下载);

2、将信息完整的省部科技特派员审批表投递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经科研秘书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学院公章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

3、将加盖二级部门公章的审批表扫描件通过邮件等形式发送至成果办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4、工作人员每两周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批;

5、通过审批的申请,工作人员通知其在广东省科技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完成特派员申请及填写特派员派驻协议;

6、特派员协议签订环节请参照第3点执行。

成果办办公地点:2号楼1011  87110537 601-605

成果办1号楼服务大厅19号窗口 87110622

成果办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八、专利业务办理

1、专利申请提交

⑴、发明人将信息完整的专利申请审查表投递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经学院科研秘书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章、学院公章后每周二、周四至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

⑵、经过学院审核后的专利申请审查表扫描件发送到专利中心邮箱:kjozl@scut.edu.cn(如需指定代理公司或代理人,请务必在审查表中注明)。

⑶、专利中心收到审查表后将需要交纳的申请费(校内转账单的红单和黄单)拍照发邮件给发明人。

⑷、发明人转完账之后将黄单(或财务转账完成的证明)拍照或扫描回复专利中心邮件。

⑸、专利中心确认收到即安排代理公司和代理人处理。

2.专利申请受理文件领取

专利申请提交后的受理证明文件(粉红色盖章纸质件),专利中心将拍照或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给发明人老师(3月起每月一批),已经领取过受理证明文件的不再提供。

3.专利年费缴纳

⑴、专利中心通过邮件通知发明人需要缴纳的年费情况,发明人确认缴纳费用的回复邮件告知中心。

⑵、中心将开具的校内转账单(红单和黄单)拍照发邮件给发明人,发明人转完账之后将黄单(或者财务转账完成的证明)拍照或扫描回复中心邮件。

⑶、中心确认收到后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相关费用。

4.授权证书领取

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通知,授权公告日在202033日(含)之后的专利,只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⑵、凡授权公告日在202033日以前的专利证书纸质复印件,中心将拍照或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给发明人老师(3月起每月一批),已经领取过证书复印件的不再提供;

⑶、凡授权公告日在202033日(含)之后的电子专利证书,中心将电子证书发送到发明人邮箱后移交档案馆归档,发明人之后需要使用证书可向档案馆申领。

⑷、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心将拍照或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给发明人老师(3月起每月一批),已经领取过证书复印件的不再提供。

5.专利奖申报

⑴、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有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团队与专利中心电话联系,中心将提供申报建议;

⑵、申报书初稿及相关附件材料于316日前发送到中心邮箱kjozl@scut.edu.cn

⑶、符合申报要求并取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专利中心将于324日前提供“广东政府服务网”账号给申报团队系统填报,并提供盖章审批条办理盖章手续。

专利提交申请:杨 斐   kjozl@scut.edu.cn   87113501

专利奖申报:  周立新  125215513@qq.com    18565063176

专利其他业务:黄嫣然  70485208@qq.com     87113511

 

l  纵向项目

一、  申报/推荐科技成果奖励申请业务

疫情期间取消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学校主页-登录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科技处-申报、推荐科技成果奖励申请业务路径,填写网上申请,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需盖章的材料,提交后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网上审核。请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审核后,电话联系科技处综合成果科办理。

二、  纵向合作协议审核业务

请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并将盖章的协议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mschyang@scut.edu.cn,学院科研办将向科技处提交预约办理申请,办理时间和提交材料内容将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三、  项目申请书/合同书盖章业务

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并将申请书/合同书扫描件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mschyang@scut.edu.cn,经由学院科研办向科技处提交申请,办理时间和提交材料内容将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综合与成果科  傅铭 adkjzhk@scut.edu.cn     87111641   2号楼910

基础研究科   孙戈 jck@scut.edu.cn        87110629   2号楼910

高新技术科   刘燕 adgxk@scut.edu.cn      87110625   2号楼910

重大项目科   杨琨 adgxk@scut.edu.cn      87113714   2号楼910

 

l  财务业务

疫情期间需加盖科研副院长签名章的老师,请将报销材料投递到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信息,经科研秘书加盖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签名、学院公章后每周二、周四到学院科研办麟鸿楼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

 

l  其他业务

其它本通知未尽事项,主要采用电话和邮件通知并办理为主,若相关事项有调整,我们将另行通知。请老师尽量减少现场业务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须到现场与工作人员交流,请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与交流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交流时间。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办理周期可能会稍长,请老师理解体谅,预留好充足的业务办理时间。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时艰,战胜疫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办公室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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