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发言提要)---林伟
发布时间: 2015-12-07 浏览次数: 225

    中国老年大学自1983917日山东老年大学成立以来,已走过32个年头。据统计,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6513所老年大学,学员达234万人。中国老年大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别到铺开,在创建、探索、发展中不断前进,在开拓、奋斗、创新中不断提升。

    2010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写入了“重视老年教育”,第一次把老年教育列入国家教育战略格局,中国老年教育也随着中国教育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党和国家坚持把推进积极老龄化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从各自角度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工作,发展老年教育成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老年教育、老年大学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丞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缺乏顶层设计,有关法律法规有待建立或完善;二是教育资源较为分散,老年教育服务供不应求,办学条件、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受益群体不够均衡;四是理论指导不足。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教育现代化包括了老年教育现代化,老年教育现代化需要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作为先行者,作为核心的重要体现。解决老年大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老年大学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活动,是老年大学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是老年大学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培育和树立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大学示范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层次上的全国性示范校,推动中国老年大学的科学发展,是中国老年大学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有关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相关“评价标准”陆续出台:

1、《国际老年大学宪章》

20135月,国际老年大学协会在广州召开第92届理事会,会后发表了该宪章。“宪章”是国际第三龄大学(U3A)发表的重要文件。“宪章”所蕴含的人本观念、公平规则、学术研究观、国际合作论、民主精神等当代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和人文精神,为老龄化背景下的第三龄大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支撑。

2、《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于“重视老年教育”的部署,2014年9月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属下部分院校开展编制《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工作。编制工作共设宏观战略组、事业发展组等8个专题工作组。目前编制工作(初稿)已基本完成。

3、《中国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设计》

201316日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三个重要研究课题之一。由广州市老年干部大学、武汉老年大学牵头组织课题组,全国19所老年大学组成成员。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广州市老年大学协会会长林元和任课题组组长。20148月课题结题,定稿。

“指标体系设计”的总目标是:在全国老年大学范围内,现代办学理念体系基本确立;现代办学手段广泛应用;现代人本管理基本普及;教学课程更新和优化适应现代需求;教育对象的素质趋向现代化。

4、《全国高校先进和示范性老年大学评选办法》

《全国高校老年大学精品课程评选办法》

   “两个办法”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高校老年大学发展联盟第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

“全国高校老年大学发展联盟”由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中30多所高校老年大学发起组成,2014年10月26日获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正式批准成立。2015年5月7日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第一届一次会议。

   “两个办法”旨在推动全国各地由高校主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办学水平、并向社会开放的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地高校老年大学的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实现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

    老年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也十分光荣、很有意义。高校老年大学大有可为。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推动和促进我校老年大学健康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5627

(作者:华南理工大学老年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