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暨换届会议召开

 

 

 

    2008 628日下午,第四届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暨换届会议在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国际学术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承办。来自省内各高等院校、国家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四十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组成人员。

    大会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李粤贵处长主持,分为五个环节。第一阶段由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占同同志致辞。朱副会长首先回顾了过去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法理学研究会的成长壮大表示欣慰,也对由华南理工大学召集本次会议表示感谢和乐观。接下来,他对今后法理学研究会应该在理论研究中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做出了要求,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原则来领导今后的工作,要注意东西方社会条件差异,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和“服务广东的改革与建设”出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开创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新局面。

    会议第二阶段由上届研究会总干事黄建武同志做工作总结。他在总结过去的成绩与不足之后,指出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的壮大,认为葛洪义教授来粤之后对广东省法学研究起到了很大的充实作用,并提出了本省法学理论工作要“立足广东、辐射全国”的构想。随后,大会一致通过选举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为第四届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选举中山大学法学院黄建武教授等十名同志为副会长;选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杜国强等十六名同志为常务理事;同时宣读了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担任学会顾问,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李旭东博士任秘书长的决定。另外,我院张洪林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马建兴副教授、夏正林博士、滕洪庆博士、李秋成老师当选为理事。

    随后,新任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发表了讲话,提出了今后工作的重心和思路:提出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更宽广的视野,要把其他学科中偏重理论研究和实践部门中搞综合研究的同志广泛吸纳进来,既充实队伍也有利于交流和研究的深入;要推动学科建设和法学理论学术的发展;要多创造与国内外同行更紧密地交流的机会。其他同志接下来还作了相关学术报告和自由发言。最后由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本届会议圆满完成了拟定的各项议题,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开端。(图/胡友华 文/李 路  编辑/胡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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