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宪行半月谈”读书会顺利召开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1087

       20191128日晚7点,第五期读“宪行半月谈”读书会在法学院B9北座202教室成功举办,胡彦涛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出席了本次读书会。

罗秀玲同学此次读书会分享的书目是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一书。她首先介绍了这本书的创作背景,以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然后,罗秀玲同学区分了两种道德,即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紧接着,她就法律内在道德的八个要素,即法律的一般性、法律应当颁布、法律不可溯及既往、法律的清晰性、法律不能要求公民为不可能之事、法律不能自相矛盾、法律在时间之流中应当具有连续性、官方行动与颁布的规则之间应当具有一致性逐一展开论述,并且阐释富勒的独特贡献就在于彻底背离了自然法传统对法律的具体道德内容的要求,而提出了法律自身的道德性问题,即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不是法律与其外在的某种类似规则之间的外部关系,而是法律规则自身的内在要求,是程序的自然法而非实体的自然法。


罗秀玲同学分享

听完罗秀玲同学的报告,评议小组成员进行了深入的评议,焦秀秀同学谈论了法与道德的区别,并对主讲人的疑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即她认为在“良法善治”的大环境下,恶法非法;念海龙同学提出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一书给了他很多新的启发,如富勒提出法律是有其自身道德的,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即法律的道德应该由谁来规定的问题。

艾丽妃热·甫拉提同学在此次读书会中分享了康拉德·黑塞的《联邦德国宪法纲要》一书,她首先简述了这本书的分享缘由,尝试为大家解释了在当今社会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联邦德国宪法纲要这本书对我们仍然存在借鉴的价值。艾丽妃热•甫拉提同志节选了书中的第一部分与大家详细探讨,在她看来,这本书的重点在于从开放主义和功能主义分析进路出发探讨德国基本法的宪政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该书是从开放主义和功能解读德国基本法的典范之作。在其开篇检讨何谓宪法时,黑塞教授就指出要界定这一问题,只能从宪法在历史的、具体的生活现实中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功能等方面把握。在他看来,宪法首要的任务就是构建国家政治统一体。而宪法所构建的政治统一体。而宪法所构建的政治统一体,正是“一种功能性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体,是持续生长着的,它在本质意义上是通过合意或者妥协、通过合意或者妥协、通过默认的赞同或者更直接地接纳与尊重、甚至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是通过有效运作的强制力而形成与作用出来的行为统一体。


读书会现场

听完艾丽妃热•甫拉提同志的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对此报告进行了深入的评议,焦秀秀同学说到听完艾丽妃热•甫拉提同学对此本书的报告,她对黑塞所强调的开放主义的印象深刻,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大家也展开了讨论;念海龙同学提到这本书对他来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他明白了为何德国基本法的地位能在世界范围内遥遥领先,并且也有了想进一步了解德国宪法的想法。

最后,胡彦涛老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总结点评。胡彦涛老师首先表达对两位主讲人分享的内容的肯定,随后又对两篇读书报告涉及的内容为同学们做了延伸知识的补充。

附:

点评嘉宾:胡彦涛老师

主讲人:罗秀玲 、艾丽妃热•甫拉提

评议人:焦秀秀、念海龙

与会人员:林士博、黄敏俐、陈思亦、郭俊声、罗泽华、焦秀秀、冯绍荣、陈舒兰、刘思妤



图文/罗秀玲、艾丽妃热•甫拉提

联系人:罗秀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