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忠顺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24528

 

一、教育背景

2012-2015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2007-2010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

2003-2007  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二、工作履历

2019年-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2019年获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2020年获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2022年转为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为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学术带头人、法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2018-2019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015-2018  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2010-2012  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

 

三、编辑经历

2012-2013  《人大法律评论》(第13-15辑)主编

2012-2015  《Renmin University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volume 1)主编

2015-2016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6辑)执行主编

2016-至今  《人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委员

2019-至今   多家CSSCI来源期刊匿名评审专家

2022-2026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推荐专家

 

四、研究领域

民事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商事仲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五、教学课程

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强制执行法专题研究、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公法前沿问题研究等

 

六、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理事

广东检察公益诉讼咨询专家

人民法院纠纷解决研究基地研究员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纠纷解决智能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民事强制执行研究中心执行智库特聘研究员

 

七、主要奖励

2023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

2022  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

2022  第八届华南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

2020  第八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

2020  第七届华南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

2019  广州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018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

2017  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全校10名)

201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4-2016)

2015  第四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

2015  中国人民大学2015届“毕业十星”之“学术之星”(全校1名)

2015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2014  第六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2014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3  第七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全校10名)

2010  第四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八、主要成果

(一)著作和论文

出版个人专著三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学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杂志》《政法论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4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摘编,2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科研成果已被引用3200余次(数据来源中国知网,2023年11月)。独立出版或独立发表的代表性成果有:

1. 《程序法视野下的审执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年版

2. 《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与协作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

3. 《公益性诉讼实施权配置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4. 《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研究》,《中国法学》,2020(1)

5. 《论应诉管辖制度的司法嬗变及其规则构建》,《中国法学》,2016(5)

6. 《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请求的司法审查模式选择》,《法学》,2020(10)

7. 《再论诉讼实施权的基本界定》,《法学家》,2018(1)

8. 《论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融合——兼论中国特色团体诉讼制度的构建》,《法学家》,2015(1)

9. 《论应诉管辖制度的解释模式》,《法商研究》,2017(3)

10.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实践之反思》,《现代法学》,2017(2)

12.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深度透析》,《法律科学》,2016(4)

12. 《诉讼实施权配置的基本范畴研究》,《政法论坛》,2016(3)

13. 《确定判决对案外第三人权益的损害及其救济原理》,《比较法研究》,2021(4)

14. 《诉讼实施权配置的模式构建》,《比较法研究》,2016(4)

15. 《仲裁实施权配置论视阈下的撤回仲裁请求制度研究》,《政治与法律》,2022(1)

16. 《游走于抽象与具体之间——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中观监督研究》,《政治与法律》,2013(5)

17. 《消费者集体性损害赔偿诉讼的二阶构造》,《环球法律评论》,2014(5)

18.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二元配置论》,《当代法学》,2022(6)

19. 《中国民事公益诉讼年度观察报告(2016)》,《当代法学》,2017(6)

20. 《司法强制拍卖改革的深度透析》,《当代法学》,2015(1)

21. 《金钱债权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审查程序》,《政法论丛》,2021(5)

22. 《论执行力对诉的利益的阻却——以公证债权文书为中心的分析》,《法学论坛》,2016(4)

23. 《诉讼外调解协议自愿性的司法审查标准》,《东方法学》,2017(3)

24. 《应诉管辖原则之制度展开》,《东方法学》,2016(6)

25. 《诉讼实施权配置论——以群体性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为中心》,《东方法学》,2014(6)

26. 《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界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3(3)

27. 《间接利害关系人诉讼实施权的配置模式》,《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2)

28. 《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展开》,《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4)

29. 《调解的共通性效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3)

30. 《论司法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角色分担》,《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1)

31. 《案外人排除执行利益研究》,《法学杂志》,2021(9)

3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张解释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2)

 

(二)教材和教辅

1. 《仲裁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副主编

2. 《消费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二作者

3. 《民事诉讼法学核心知识点精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副主编

4.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册》(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副主编

5. 《民事诉讼法》(第九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参编

6. 《仲裁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版、2023年第4版,参编

7. 《中国环境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参编

8. 《民事执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参编

9. 《民事诉讼法学案例研究指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参编

10. 《新民事诉讼法适用疑难问题新释新解》,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版,参编

1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要点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参编

12. 《<民事诉讼法>法律法规精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版,参编

 

(三)主持课题

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机制研究”(2023年)

2.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与民事执行监督制度完善”(2023年)

3.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项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裁判执行的疑难问题研究”(2023年)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诉讼实施权配置视阈下的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研究”(2019年)

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辨析及其协作机制构建”(2017年)

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0批特别资助项目“消费者权益诉讼制度研究”(2017年)

7.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公益诉讼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建议”(2016年)

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消费者权益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2015年)

 

九、研究生与博士后招收要求

1、法学博士研究生: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希望考生具备以下条件:(1)硕士阶段或硕士毕业后工作期间专攻民事诉讼法,精通民事诉讼法学及民事强制执行法学的基础理论;(2)受过良好的学术训练,拥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及论文写作能力;(3)具备在真正意义上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主客观条件,但符合学校定向培养条件的优秀在职人员除外;(4)具备德语、日语、法语等小语种优势或者特别明显的学术潜质,且有意在博士毕业后前往名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者,予以适当优先考虑。

2、法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具备扎实的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强制执行法基础,具有持之以恒的研究热情、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坐冷板凳”的心理准备、良好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法学研究为目标职业、立志且适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予以优先考虑及重点培养。在读期间严格要求在校接受学术训练,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写作、文稿校对、课题研究。在读期间以考试或实习为主业者请勿报考。

3、法律硕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民事诉讼法学基础以及良好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必须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小语种优势或较好学术潜质者,予以适当优先考虑。在读期间严格要求在校接受学术训练,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习、文稿校对、课题研究。实务专家型考生,可以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4、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有意研究民事诉讼法、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诉讼法学博士毕业生,或者有意研究民事诉讼法、民事强制执行法与其他法学二级科学交叉问题的其他专业博士毕业生。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目前仅招收脱产者,一类博士后年薪32万,二类博士后年薪26万,进站18个月后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副研究员职称(单列)。全年随时均可接受博士后人员进站申请。

5、关于实务专家型考生的说明:欢迎在民事诉讼或强制执行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诸多法律实践亟需理论回应的真问题、接受过一定的学术训练、且具备较好语言表达能力的资深实务型专家报考研究生或应聘博士后。对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及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不安排学业以外的其他科研任务。

 

十、联系方式

zhongshunhuang@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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