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896

2019615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大学城中心酒店举行。来自全国各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税务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财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百余位专家学者,就论坛主题“现代国家治理下财税法理论体系创新研究”展开学术探讨。

  

  姜滨副会长致辞                                      吴兴印副会长致辞         

本届论坛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卫华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姜滨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律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朱文建书记、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富强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出席本次论坛的还有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主任、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伯侨教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孔武教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绍金律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丛中笑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研所负责人李茜博士等。

 朱文建书记致辞                                张富强教授致辞

本届论坛举行了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增补理事仪式。在朱孔武副会长主持下,经几轮公开表决,一致同意增补18位理事、8位常务理事和3位副会长。

随后,本论坛进入专题研讨。本次专题研讨共分三个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着“现代国家治理下财税法理论体系创新研究”主题展开研讨,不仅拓展了理论研究的学术空间,也为现代国家治理下财税法理论体系创新研究提供了更具实践意义的建议。

在第一单元,张富强教授从财税法理论的历史渊源、概念辨析、逻辑内涵进行阐述,提出财税法的本质属性应当为国民收入再分配法。丛中笑教授指出需要构建现代财政法律制度,实现财政收支的合理、合法与合宪。朱孔武教授在与谈中提到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局势下,财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十分重要。虽然公共财产法理论能够解决很多实际问题,但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法理论更能反映财税法全貌,应为财税法本质属性。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委会唐高翔律师结合财税实务经验,认为国民收入再分配法理论的提出,对于促进我国政府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型,建设高效优质的现代服务型政府,无疑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在第二单元,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阳副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娟副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涂缦缦讲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蚁佳纯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思瑞博士分别从公共服务价格相关税收制度设计、我国企业清税减费的理论依据、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的法治化路径、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基础、地方税收权的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周阳教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黄国龙副院长则分别从财税改革和经济学的角度谈论了当前减税降费的必要性,并对本单元的主题发言进行点评。

单元研讨  

在第三单元,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徐立律师、北京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吕志合律师、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魏剑鸿律师、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梁敏律师分别从税费改革和律师实务的角度,谈论了律师在财税改革及理论创新中的作用。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马晓艳律师和广东省税务学会学术委员李茜博士进行了点评。

与会嘉宾合影  

最后,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全体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顺利落下帷幕。(图/杨吉安、梁宝丹   文/许小平、黄思煦   编辑/王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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