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费“学院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9-03-07 浏览次数:357

根据学校社科处要求,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费学院发展项目由学院自主组织,可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博士启动。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资助经费

研究期限为两年。重点项目6-10万元;面上项目3-6万元;博士启动项目3-4万元,具体数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为学校在岗科研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每位申报人员限申请一项自主选题项目,超额申请则项目被视为无效。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次项目。学院发展专项项目支持年龄40岁以下(含40岁)的青年教师,其他教师可以申报社科处自主的其他项目(重大项目/重点基地培育、华工文库、行政管理等)

(三)申报程序

3月20之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学院将于组织校内外正高职称专家评审,评审后公示结果,3月25日之前报社科处复核审查。申请本次学院发展专项项目的,不得担任评审专家。

其他项目的申报,另见社科处的通知。

(四)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4篇;面上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博士启动要求博士毕业三年内,限主持该类项目1次,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1-2篇。完成以下1项研究任务,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重点项目发表2B类及以上成果,面上项目、博士启动项目发表1B类及以上成果;(3)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注:所有获批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所有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法学院

2019年3月7

  

  

附件:申报书(学院自主组织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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