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广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建设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重点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高校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申报限额及要求
学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限额如下: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只接受历年来获省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总数不超过6个的本科高校申报(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且已成功升格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的,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原则上纳入我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项。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自主选择申报的平台类型。
2.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补短板”和“强特色”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项。
3.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补短板”和“强特色”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2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公办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6项,民办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5项,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0项。
在上述限额安排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结合学校的层次、规模、学科特点,以及学校历年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情况,适当调整各校有关平台和项目的申报限额。
三、立项方式
学校申报的第1、2、3类项目以及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方式予以立项;本科高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方式予以立项。
四、我校申报安排
1. 每个单位每类项目的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项。部分在基础教育学方面研究基础好、实力强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申报限额。申报数量超过2项的由学院进行排序推荐申报。
2.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加强对各级各类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3.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项目申报需填写附件2经费自筹承诺函。
4.本次各类平台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gdhed.edu.cn/publicfiles/model/htmltemplate/gdjyt/loading.html?url=http://202.116.224.17%EF%BC%89%EF%BC%8C%E7%BD%91%E4%B8%8A%E7%94%B3%E6%8A%A5%E7%B3%BB%E7%BB%9F%E7%9A%84%E5%BC%80%E6%94%BE%E6%97%B6%E9%97%B4%E4%B8%BA2018%E5%B9%B412%20%E6%9C%8819%E6%97%A5%E8%87%B32019),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5日。
5.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申报系统下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
(2)《承诺函》,附件2,一式1份;
(3)《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由学院填写。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人:陈师琪 蓝满榆
电话:87110383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附件1、2、3除外),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8年 1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