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彦教授一行受邀到南沙自贸区法院调研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975

20171226日,我院陈红彦教授、程关松副教授、殷继国副教授、徐树博士、叶竹盛博士、胡赫男博士一行应邀到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进行调研,并受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吴翔院长的热情接待。

在吴翔院长的带领下,调研组对南沙自贸区法院新办公楼进行了参观。南沙自贸区法院设置了专门的家事、劳动、商事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并且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科技,率先实现诉讼服务便利化的快速升级。

  

调研组和南沙自贸区法院就如何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保障水平和能力这一议题进行了研讨。南沙自贸区法院特别邀请了南沙自贸办周海副主任参与研讨。南沙自贸区法院李胜副院长和商事庭、知产庭、商事调解中心庭法官以及南沙自贸办综合信息处、政策法规处等处室同志一同参与研讨。

  

吴翔院长首先介绍了南沙自贸区法院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他认为法院在保证司法的稳定性、可预期性的同时,要对改革作出积极的响应,为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新形势、新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南沙自贸办周海副主任、自贸办综合信息处徐于棋处长、自贸办政策法规处沈薇副处长就南沙自贸区改革的总体情况分别进行了介绍。

我院调研组在研讨中,充分结合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重点和难点以及自贸区法院司法保障的定位和着力点等问题建言献策。

陈红彦教授表示,自贸区改革归根结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南沙自贸区法院应当在稳中求进,做好角色定位。程关松副教授提出自贸区建设的关键在于找到南沙自贸区的卖点,突出地区的优势和特色,同时也要了解短板。殷继国副教授认为,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归根结底在于“自由”二字。徐树老师指出目前关于营商环境指数化的研究相关要素非常多,侧重点也不同,世界银行侧重于市场化标准,而国内有的研究侧重于法制化,有的偏向国际化,尚未形成理论共识。叶竹盛老师认为,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营商环境最终都可以统一为法制化的建设。

通过本次调研,加深了我院师生对南沙自贸区建设的认识,我院专家团队的建言献策也为南沙自贸区法院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论与实务工作的联系,更好地为南沙自贸区的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图/南沙法院  文/陈红彦  编辑/王婉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