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联合培养研究生遴选的通知

发布人:赵苗苗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989

关于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联合培养研究生遴选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学院拟于201711月遴选联合培养研究生,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是华南理工大学第三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负责人为殷继国副教授。该基地每年拟招收6名左右的研究生,开展为期6个月的联合培养。

2.联合培养期限为连续6个月,自2017121日至2018531日。

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为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免费食宿,并为每位研究生提供每月1500元的津贴;此外,项目负责人将为每位研究生提供适量补贴。

4.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岗位为法官助理,并为每位研究生指定校外导师1名。

5. 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当定期向本人研究生导师和联合培养基地汇报学习、研究情况;其中,专业型学位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期限与专业实践期限共同计算,接受我校研究生院考核。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我校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2. 申报人应当基本完成硕士研究生校内课程,并征得研究生校内导师同意。

3. 写作和表达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学院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程序

1. 2017117日起,启动遴选工作,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发送至jiguoyin@sc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顺德法院联合培养,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1117日。

2. 201711月下旬,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201711月下旬,指定联合培养研究生校外导师,并召开师生见面会。

4. 2017121日,联合培养研究生入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入联合培养阶段。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7116

附件1:顺德法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顺德法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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