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27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关于运用省就业专项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财社〔201310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我校2015届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备注:请对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证件说明》(见附件1)核对相关证件/证明是否合规,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15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

1)请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于325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①填写并打印《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给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作为学院存底;“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银行信息需填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借记卡相关信息;

②相关证件/证明的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

⑤申请者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注: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两份,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交给辅导员老师。

2)辅导员老师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42日前,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到五山校区1号楼109室程老师处。花名册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scutzw@126.com(文件标题为:XXXXX学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就业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学校在5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银行卡中。请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联系人:程老师

  话:87112042

附件一: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证件说明.xls (20.51 KB) 

附件二: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15.14 KB) 

附件三: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16.44 KB)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3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