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次数:160
各班:
    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继续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为了做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来自农村的2013级本科生。
   二、学院推荐名额:  
    法学院2013级共两个名额。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一份
   3.2013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一览表标准格式》(由申请人填写后发至815255591@qq.com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助学金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2.学院初审: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请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所有受助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 “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学生的书面评审材料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递交学校学生工作处;请同时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核对自己的工商银行帐号;
   3.学校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捐赠单位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五、助学金的发放:
   学生资助3000元/年。
 
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183.51 KB)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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