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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仪书

2008-1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意见》(粤发〔2008〕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的意见》(粤组通〔2008〕7号)要求,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的通知》(华南工〔2008〕7号)。我校教工党支部的互帮互助活动对象为河源市紫金县与和平县14个镇的177个村,给我院分配到其中一个党支部(紫金县乌石镇榕林村党支部)。学院党委根据校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党员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会议,对落实文件精神集思广益,初步提出了帮扶方案并报给学校党委组织部。为此,学院党委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支持此项活动的开展。学院党委将从学校返纳党费和个人捐款中支取5000元现金用于该村党支部办公条件的改善和帮扶一户困难党员,利用部分余款购买部分图书和体育器材支持当地小学,组织学院学生利用实习时间前往支教,落实学院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职工帮扶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学院党委倡议广大职工在条件许可下,慷慨解囊,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善举善报,积极支持此项有意义的活动落到实处。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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