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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08-10-10

  

 

各办学单位:

  

  为了顺利做好本学期成人教育毕业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员于10月15日前到学生服务中心领取《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和离校手续清单。
  2、教务员要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资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于12月13日前上交如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09届(1月份)毕业生名单(按附件1格式)。
  ① 毕业生名单按年级、班级和学号顺序打印好,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
  ② 未能按时跟班毕业但修读年限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经补考或重修后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往届生名单务必一并上报。
  ③ 教务员应尽量把本学期有可能毕业的学生上报到毕业生名单中,因为某些原因暂不能确定是否毕业的学生须在毕业生名单备注栏中说明情况。
  ④ 绝不能出现漏报、错报和延迟上报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2)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09届(1月份)毕业人数统计表(按附件2格式)。
  (3) 学生最后一个学期的考试成绩、补考成绩和重修成绩。
  (4) 成人教育2009年7月份预计毕业学生(包括能毕业、暂不能毕业、中途退学和业余跟读脱产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学籍表,以及能毕业学生毕业生登记表。
  ① 能毕业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三份,审核完毕后,下发给学生本人、放入毕业生档案和送交学校档案管各一份。暂不能毕业、中途退学学生也必须打印一份历年学习成绩单供送交学校档案管存档。
  ② 2004级以前学生统一按附件3格式制作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2005级以后学生通过新利教学教务管理软件“成绩管理功能”打印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须签上经手人姓名,其空白处须盖上“以下空白”章。
  (5)毕业班学生毕业合照一张(相片背面附上年级、班级和学生姓名),送交学校档案管存档。
  3、专升本毕业生必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原专科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具体操作办法按文件《华南理工大学成人教育专升本学生专科文凭鉴定程序》执行。
  4、教务员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必须要求学生出示学生证,并在其学生证上盖上“作废”章后,返还给学生留作纪念。

  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09届(1月份)毕业生名单
  2. 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09届(1月份)毕业人数统计表
  3. 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2004级以前用)
  4. 制作毕业档案程序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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