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2010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安排在2008年11月29日、30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行组织拍摄的办学单位,请与当地摄像点联系摄像时间,拍好的相片邮寄到本办学单位。
2、学生毕业相片采集名单及资料校对签名表(按附件4格式)由办学单位自行在新利教学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电子摄像机读卡请于10月15日前来我院学生服务中心学籍办领取。
3、教务员必须认真组织学生校对资料和指导学生填写机读卡,并做好以下工作。
⑴ 要求学生对本人的学号、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进行认真的校对,若上述内容有空缺,在相应的位置将资料补填上去。资料校对完毕后,学生必须在“校对签名”栏签名确认。
⑵ 身份证由15位升为18位的不用更改。
⑶ 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实想更改的学生,必须向我院先提出申请,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文件《学生更改入学信息暂行规定》执行。教务员必须对更改信息的学生资料严格把关,不符合更改资格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坚决不要受理。
⑷ 学生在填写机读卡时,必须注意:① 军人、港澳学生的身份证号由学号代替。② 身份号码必须和本人签名确认的号码一致,否则后果自负。③ “所在院校名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校代码”为“10561”、“(院)系代码”为“1002”、“所在校别”填涂“普通高校”,“学历类别”填涂“成人本科”或“成人专科”。
(5)、在照相前,教务员要收回学生填写好的机读卡,并一一认真检查学生卡上填写的资料是否与学生签名确认的资料一致。建议照相当天才将机读卡发回给学生。
4、拍摄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并且不能穿黄绿色上衣。
5、本次由我院统一组织拍摄的人数多,时间紧,希望相关办学单位领导安排教务员和班主任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各办学单位必须组织学生提前3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以办学单位、班为单位按学生学号顺序进入拍摄场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若学生迟到,则安排在当天拍像的最后进行。
6、办学单位教务员按每生人民币15元收齐由班长交拍摄组。
7、教务员必须于11月6日前将学生签名确认的核对签名表原件,学生更改学籍信息汇总表纸版、电子版(按附件2格式)以及更改信息的学生各类证明材料交到我院学生服务中心学籍办。教务员需复印一份核对签名表留底。
8、没有参加电子摄像的同学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请教务员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电子摄像。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必须在2009年3月前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电话:020-83398378。
9、教务员收到寄回的相片后,分发到各班,让学生按相片上的信息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进行资料的确认和修改,我院将登录网站进入“图像核对”直接在网上进行审核修改。本次不再上交“毕业相片数据检查勘误表”,请教务员务必认真做好通知学生到网上校对资料的工作。
10、相片有误或缺少的,请报我院学籍办。
附件:
1、2010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安排表
2、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
3、姓名区位码速查软件(右键,目标另存为)
4、学生毕业相片采集名单及资料校对签名表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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