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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进修学员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使成人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 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方便和适应成人的学习需求,采用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渠道培养人才,为此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课程进修学员管理条例。
一、进修条件
1 、高中毕业或相当高中毕业学历,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学员。
2 、专科毕业或相当专科毕业学历,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学员。
3 、持相关证件包括毕业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以及本人申请书和近照若干张。
二、进修课程选择及学习方式
课程进修学员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进修课程和学习方式。课程进修学员须参照开课计划或教学大纲进行选择,可选择单门课程进修、多门课程进修以及相关专业的全部课程进修,课程进修学员学习方式和学习地点根据选课情况而定。
三、进修手续
1 、符合进修条件的课程进修学员到我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填写进修学员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科、一份交我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备案,一份交教学点。经我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取得课程进修学员资格。
2 、具有课程进修学员资格者须办理交费手续,根据进修课程及学习方式,按学院规定去我院财务科交费。
3 、持交费凭证,到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非学 历继续教育学员情况登记表,领取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证并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4 、由各个教学单位查验进修生证明材料和报到手续安排课程进修学员跟班课程进修。
四、课程进修学员管理
1 .课程进修学员进修期间,按照非学历教育学生进行管理:由
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建立进修生档案及学习情况登记卡,进行学生成绩管理和日常管理;各教学单位负责进修学生的学习和考核及成绩报送。
2 .课程进修学员进修期间,其进修课程学习和考核与其跟班的学生要求一致,由授课老师和班主任负责管理,其学习情况和考核成绩由该单位的教务人员报送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3 、进修结束时,由我院签发进修结业证书。结业证只作学习证明,不作学历证明。
4 、课程进修学员学习成绩(或学分)在进修结束后,作为档案保留。倘若该生今后参加学历教育学习,其进修学习通过的课程,可按照同层次、同类型、同学科、同内容等要求作为申请免修、免试的依据。
5 、课程进修学员在读期间,应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违反校规校纪者,参照“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收费标准和分配条例
课程进修学员的学费标准,执行“华南理工大学财务处收费标准条例”。学费统一交学校交财务处。
课程进修学员的学费,按安排到各教学点的进修生人数和学校创
>收经费分配办法划拨到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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