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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严把治安消防工作关,以
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万无一失。
2.定期召开以治安、消防为主题的院务会议和动员会议,统一认识,明确责任。
3.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学院与各部门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到层层落
实,职责分明。
4.切实落实《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规定》、《继续教育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学
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5.在财务室、电脑室、保密室等重点部门安装电脑自动报警装置,完善各重点部门、各科室、楼道的
消防设施。确保办公室、课室、学生宿舍门窗的牢固完好。
6.加强办公楼和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节假日办公楼留人值班,确保学生宿舍专人值班,杜绝上门推
销和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等现象。
7.学院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每学期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消防工作两次, 学生工作秘书组织学生干部每
月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定期对学生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年终进行评比,奖励优秀。
9.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对学院聘请的临时工的管理,按要求办理暂住证;教育职工远离邪教,
杜绝“法轮功”现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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