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华南工人〔2011〕56号)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教职工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华南工人〔2011〕56号)规定,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来校工作满1年或获硕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 6月20日—25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学校“教职工填报中心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单位登录“填报中心系统”审核后,申报人员登录“岗位聘用系统”中的“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转正认定”模块,提交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系统中导出)一式一份,若导出数据有误可在导出的WORD版中修改后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2.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1日,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在“岗位聘用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人员,确定拟同意认定人员名单。
3.2018年7月2日,各单位将拟同意认定人员材料报人事处聘任办(博士后公寓302)。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转正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盖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系统中导出)。
4.2018年7月3日—6日,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报学校审批。
5.学校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四、其它事项
1.有效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2.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认定。
3.人事处联系人:汪陈,联系电话:87110106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认定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18年6月20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认定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