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2

校内各单位、驻校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及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的平安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要针对假期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的规律性特点,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假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召集研讨假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防范,落实灾害处置预案

各单位要成立安全巡查小组,重点检查门卫执勤制度,人防、物防、技防情况,人员技能培训情况,意外事故处理情况以及校外人员、车辆管理等情况。此外,还要重点检查防涝、防雷电等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高大树木修剪处理情况,注意低洼点、易涝点的排水改造,消除积水隐患等。

三、强化消防巡查,清除安全隐患

夏季天气炎热,容易引发火灾。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日常防火巡查,保管好化学用品、实验危险品及易燃物,加强消防设施的保管和维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在放暑假前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化解各类不安全因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全方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饭堂操作间、实验操作场所、基建施工工地等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全面排查施工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须对安全台账进行年终梳理,健全各机关部处、各学院的应急处置制度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规范。

五、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及物业公司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人员,落实本单位监管的大楼、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楼宇及场所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物品的出入登记制度;对无人看守的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部位,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安全状况。

暑假期间,各单位遇安全相关问题或事故,请及时致电学校保卫部门(五山校区值班电话:87112110;大学城校区值班电话:39380110)。



保卫部(处)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