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资助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16-09-01

    为加强学院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青年教师与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青年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在国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交流和英语课程培训,提升教师学术水平和全英语授课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设立“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其资助办法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青年教师全英教学课程短期出国研修资助
    1.学院担任全英教学的教师可申请全英教学课程短期出国研修资助(45岁以下青年教师优先)。
    2.每门全英课程出国研修时间应为3-5个月,未满3个月者不予资助。凡获得学校同类资助者,该基金原则上不再资助。本项目由课程组进行申报。
    3.根据研修时间,每位教师每门课程资助额度为人民币3-4万元,且只可报销与出国研修相关的差旅费。
    4.申请者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全英教学课程出国研修申报表》,由学院组织答辩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方可执行。
    5.受资助的教师出国研修结束后需向所在系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全英教学课程出国研修考核表》,并由各系组织3—5名专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报销出国研修差旅费。
    (二)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资助
    1.学院青年教师(原则上只资助讲师或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有在国外举行的国际会议论文录用者可申请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资助,提交并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为本人并由本人在会议上作邀请报告或口头报告,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华南理工大学, 其论文录用的国际会议需具有较高层次或较高水平。
    2.凡获得学校同类资助者,该基金不再资助。
    3.每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且仅限于报销申请资助的国际会议差旅费和会议注册费。
    4.申请者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申请表》并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会议邀请函等材料,由学院根据国际会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
    5.获批资助者需提交《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报告表》给学院后方可报销获批经费。
    二、资料提交
    1.申报者需提前三个月申请,申报表一式二份交学院人事秘书。
    2.获得资助者报销前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全英教学课程出国研修考核表》或《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报告表》,电子版发学院人事秘书邮箱,纸板交学院人事秘书,凭学院人事秘书出具的《报销回执》报销获批经费。
    三、经费管理
    1.获资助的经费所报票据需符合华南理工大学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2.由学院校友捐赠款资助的,使用情况需在学院校友理事会上公开,并接受捐赠者及校友理事会成员的监督。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全英教学课程出国研修申报表.doc

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全英教学课程出国研修考核表.doc

附件三: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四: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报告表.xls

土木与交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报销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