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学术水平,开阔研究生国际视野,鼓励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学院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择优给予资助。其资助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2.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本学科领域的重要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会议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
3.申请者提交并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由本人在会议上作邀请报告或口头报告;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4.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二、资助办法
1.资助额度:根据具体情况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2.已获得会议主办方或学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再予以重复资助。
3.资助经费只可用于参加学术会议的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相关费用报销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申请与报销程序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导师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博士研究生将申请表、会议征文通知、主办方邀请信、论文录用证明等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提交给学院交通大楼211办公室赵老师,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lin@scut.edu.cn。
3.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4.获得资助出国(境)参加会议的博士生,出国(境)前两个月须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将《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交财务处审批。表格下载及具体要求请分别见国际合作处主页(http://www2.scut.edu.cn/s/56/t/27/p/1/c/1343/list.htm)和财务处主页(http://202.38.194.40:8080/cwc/xzzx.jsp)。
5.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获资助博士研究生须由导师组织一次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并填写“学术报告会信息表”(附件2)。
6.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凭以下材料至学院交通大楼211办公室赵老师处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1)会议主办方的邀请信,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展报的日程页原件、复印件),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复印件;
(2)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者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导师签名的“学术报告会信息表”一份;
(4)导师签名的“参加学术会议总结”,不少于3000字,包含会议简介、学术动态综述及心得体会等内容(纸版和电子版);
(5)本人参会照片电子版2-3张(包含本人做口头报告或展报时的照片);
(6)“申请表”电子版;
(7)相关票据及导师签字的粘贴卡、长途出差报销单。
7.凭交齐材料的回执到学院主管领导开付款凭证后到学院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zhaoylin@scut.edu.cn
办公地点:交通大楼211办公室
办公电话:87114460, 87111030-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