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务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 2012-11-04

一、调/停课手续

1、教师于上课前1-2天到教务室领取<《华南理工大学停/调课申请表》

2、请所在教研室相关主任签署意见

3、请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

4、  把申请报告送交教务室

二、在校本科生办理出国成绩单手续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请主管院长批准

3、汇同教务员提供的成绩单逢周三下午到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办理
三、补办学生证手续

1、每学期的第十一周,本人提交遗失报告 

2、请班主任签署意见

3、将遗失报告、一张小一寸照片和工本费10元交到教务室 

四、报读辅修、双专业手续

1、见招生通知后,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2
、到报读院系去报名并领取申请表;
3
、如实填写申请表;
4
、将申请表按时送到报读院系教务室;
5
、等侯录取通知。
五、申请缓考手续

1、  提交缓考申请报告(因病需本校医院证明,因公需校一级证明)

2、  请主管院长审批

3、  经批准同意缓考者,将申请报告交学院教务室,并于来年跟下届学生一同考试(不单独组织考试)

六、与考试有关事项

(一)、非考试周
  1
.教务员确定提前结束的课程;
  2
.班长或学委负责与教师和班级同学协商考试时间;
  3
.教务员落实考试课室。
(二)、考试周
   
教务员按学校要求安排考试时间并落实考试课室
(三)、试卷的印刷
   
教师提前两周在教务员处领取《华南理工大学试卷付印凭证》,到考试中心印制试卷

七、重修报读手续

1、及时查询自己考试成绩

2、凡有不及格课程,请于每学期1-2周内到相关开课院系办理重修报名、交费等手续(60/学分)

3、将重修上课通知单交任课教师,按相关上课时间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