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魏海燕

浏览次数:454

时间:2022-04-02

全体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选名额

学校可推荐“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2人,其中至少1名研究生。获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

二、学院推选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要求中国籍)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每个院(系)原则上可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学校将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三、推荐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6日17:00前。

四、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各院(系)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9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4月6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unde@sc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班级-姓名。例如:***班-张三,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b。

六、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积极挖掘学院学生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通过微信、网站等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将在“学生在线”微信号定期推送各类人物专访。

(二)各院(系)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三)各院(系)在做好学生先进典型宣传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积极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联系人:魏海燕,联系电话:81181658。

附件: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峻德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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