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浏览次数:13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教育评价改革新成效,广东省教育厅现开展2025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助推教育强省建设”为主题,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评价何为”积极建言献策。征文内容可以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经验做法、亮点成效,也可以是紧扣建设教育强国目标、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设想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评价、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生体育和心理健康评价机制、以人工智能驱动教育教学及评价改革、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评价、扩大改革典型经验辐射面等。

二、作品要求

1.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2.征文须自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3.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1),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三、征文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最终遴选5篇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征文纸质版、《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报送我处,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yvip@scut.edu.cn。联系人:张妍,电话:87112751。

 

附件:1.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

2.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doc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