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4年广东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要求
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二、主要负责单位
1.党政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校工会;
2.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3.直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
三、统计时点(时段)
1.统计时点: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4年9月30日;教职工、占地面积、固定资产等其他非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4年9月1日;学生、教职工年龄统一以9月1日(不含9月1日)满周岁计算。
2.统计时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四、填报内容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参照《2024教育事业统计统计调查制度指标解释及专业目录》(附件5),填写《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总表)》、《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校区表)》和《2024高基附表》(附件2、3、4)。
五、工作要求
1.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要严格依据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指标解释,在深入理解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开展数据统计填写工作。各单位数据负责人要对所填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所有数据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源数据、行政记录、文件材料、台账资料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及其相关资料扫描件);对相较去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指标,同样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各单位请自行对涉密信息与个人隐私信息等进行脱敏处理。
2.做好与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比对。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广东省教师工资平台(综合人才及职称评定系统)、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基建统计系统、学校资产系统等业务系统的统计报表数据的比对工作。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查找分析原因并进行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信息系统辅助进行填写。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请登陆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辅助填写(系统账号密码单独分发),提交的统计数据需通过系统逻辑校验和经验校验。
4.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各相关单位须在2024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归口负责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并确保数据在提交前进行三级复核,纸质版报表须经由单位统计人员、数据审核人和数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交至五山校区笃行楼906室,电子版报表同时发至kxzhang@scut.edu.cn。填报相关事项可与发展战略与规划处张奎旭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0-87110723。
附件1.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2.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总表.xlsx
附件3.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校区表.xlsx
附件4.2024高基附表(附一、附二).xls
附件5.202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标解释及专业目录.pdf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