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5

1.     按主管部门要求启动下一年度预算申报工作。

2.   “双一流”专项经费到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和绩效情况,以及年度建设重点,提出建设项目清单,并报“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备案。

3.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根据当年中央财政专项、广东省财政专项下达年度预算控制数和有关要求、项目储备情况及上一年度建设情况,结合学校年度总体预算安排,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分配建议,调整完善学校“双一流”预算方案,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

4.   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有关管理要求,组织项目填报建设任务书。

5.   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执行计划内容的完整性、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达项目建设经费并启动项目实施。

6.   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过程跟踪,五大类项目填报中期绩效监控情况和绩效自评。

7.   学校根据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经费统筹,各项目负责人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年终总结和绩效评价,归口管理部门向“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提交年终绩效自评总结。“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审核整理、汇总编报“双一流”专项预算绩效监控情况,撰写“双一流”专项绩效自评总结,报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将通过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核的“双一流”专项预算绩效监控情况和绩效自评总结报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