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科〔2023〕33号)相关规定,学校组织集中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验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采用现场答辩验收的方式。具体如下:
1、纸质版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报告及任务书、决算表、佐证材料等附件,双面打印胶装,一式六份,签字盖章, 于4月17日前交至科研院开发科(笃行楼911室)。
2、电子版材料提交:验收报告及附件压缩后命名为“中央高校-项目类别-学院-负责人”(如:中央高校-成果转化项目-材料学院-张三),4月17日前发送至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3、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验收评审答辩会,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价,答辩会采取ppt答辩形式,现场讲解7分钟,答疑时间3分钟,答辩会举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纸件验收报告及任务书的,不得参加验收。
二、其他事项
1、验收主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相关工作内容与指标展开评价,包括不限于产业化成果产出情况、知识产权申请及转化情况、公司或平台的经费/收入/运营/业绩情况、重大产学研项目开展情况、成果转化社会效益及行业影响情况、新增横向项目及经费情况、新增奖励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
2、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3类,评为“不通过”,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请或参与中央高校项目。
3、“项目决算表”无需联系财务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打印:财务处网站-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项目决算格式二-项目起始时间调整为2022年-决算模板选A21-打印;注意:导出再打印则无“华南理工大学”水印,必须直接打印才有水印。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王卫娟,87110537
财务处联系人: 87110619
材料提交地址:笃行楼9楼911房。
邮箱:adkfk@scut.edu.cn
附件一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