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华南理工大学与TCL达成的校企合作战略部署,鼓励科研人员开展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高新技术的创新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稳定的人员队伍,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项目成员中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团队成员近3年无违背师德或学术道德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限制
1.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获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等校内科技项目支持的项目,均不得再次申报;
2.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予申报。
二、资助领域
须符合《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范围。
三、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1.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80-15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2.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签订项目任务书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四、组织方式
1.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委员会委托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评选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示。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任务书。
2.为保证项目的实施绩效,项目完成后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对项目任务书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五、材料受理和注意事项
1.申报受理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申报材料应包括《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全称-申报领域-申请人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型显示材料-张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转化处(笃行楼中座911室),电子版请发至scuta24@scut.edu.cn。
3.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转化处:王水静、贾晓,020-87113065,scuta24@scut.edu.cn。
附件1: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