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已经公布,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2),填写项目计划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其他类别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预算制,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各科目不设比例限制。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总额不应超过批准的直接费用预算总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总额及设备费如需调剂,应当按相关程序审批。具体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3。
二、正文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三、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于9月5日17:00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在线提交项目计划书,学校审核后提交基金委;
2、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须双面打印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左侧三钉装订,其中一份应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申请书仅需双面打印1份签字盖章页,一般为申请书最后2页),附在最后与其中一份计划书装订在一起,并按要求签字;由二级单位于9月18日前统一办理盖章(由学院统一办理),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笃行楼中座910B);
3、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4、项目负责人请随时留意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项目计划书的状态,若被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直至纸质版报送完毕。
四、涉及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签订
凡是涉及经费转拨的合作研究的项目,均应签订正式的合作任务书,并在任务书中明确经费转拨相关事项。请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任务书(模板见附件4),请二级单位收齐合作任务书于9月18日前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办理,逾期将影响经费入账和转拨。
项目负责人凭合作协议方能完成经费转拨,转拨方式参照:http://www2.scut.edu.cn/ist/2021/0511/c29303a429011/page.htm
五、其他事项
1、统一办理盖章前,请检查计划书和申请书是否已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如果有离职或者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告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曾榆萱、黄永灿 87110629,jck@scut.edu.cn,笃行楼中座910B基础科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王蔚,87110619,1号楼2楼办事大厅30号窗口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