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22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2015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2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且项目立项满一年的省基金项目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等待专业机构审核状态的项目也需填写)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2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3416日(星期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二级单位根据审核要点审核(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 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省基金委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三、二级单位事项

 (一)审核流程: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1)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

(二)二级单位提交时间:于2023419日(星期三)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曾榆萱、87110629

 

  附件:1.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审核要点.pdf

2.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南.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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