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档案局2023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 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 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二)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需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需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6日前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2)并发送到联系邮箱。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沈伟晴/杨琨
联系电话:87113714
联系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