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7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详情请查看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803/post_8803943.html#1090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公开印发以来(即20211021日以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广东省分配广州市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万元。对申报入库的所有项目,将由专家评审选出1个最优项目予以资金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1个法人单位一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项目申报单位未受到环保处罚。

  (四)项目须于2023731日前完成结题,并出具查新报告。

  (五)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省和市相关奖励或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入库。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326日周日前填写附件申报表,发送word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学校组织遴选。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须于202381-87日将项目整套资料和《2023年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格式参见附件2)一式五份,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散水节能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 B20楼能效科收),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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