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7浏览次数:1968

各相关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统一安排,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提交

1.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说明(附件2)、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项目资金决算的工作,详见校内门户财务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决算的通知》(链接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F1396856710456196598&type=

学院取回加盖财务公章的审核意见表(即结题/成果报告的最后一页)后,转负责人留存,待结题报告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结题报告纸版,连同已加盖财务公章的审核意见表一起装订,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其他用章。

3. 报告正文填写,请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结题报告的摘要不可与申请书的摘要完全相同;

2)请勿直接拷贝相关学位论文拼凑结题报告;

3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得将取得时间早于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报告中,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无关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报告内容应与项目计划书相符,避免没有按计划进行。

5)人才培养的填写(成果汇总表里面人才培养博士硕士部分),请在研究成果——右上“添加成果”——手工录入——类别选择人才培养,进行相关内容填写。

6)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必须提供项目成果科普性介绍或展示网站

4.研究成果及电子附件上传(无须提交纸质附件材料):请按照要求上传研究成果以及电子附件材料,需尽量保持研究成果及电子附件的罗列一致。

导入研究成果结题报告时,务必仔细检查所列研究成果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受资助项目相关以及是否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5.《结题报告》提交流程: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财务决算审核后,即可进行结题报告正文的填写,完成结题报告正文、决算、相关成果及附件的填写后请在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决算表),电子附件材料一并在线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结题/成果报告PDF文件1(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左侧3钉装订(最后一页审核意见表,用加盖财务公章的审核意见表替换),纸版结题报告须本人签字后,提交到所在学院(仅结题/成果报告即可,不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若结题报告被退回,全文档应重新打印。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过系统和预留的邮箱查看结题/成果报告的审核状态,不符合要求的,状态将会显示为“退回”并收到ISIS系统发出的退回邮件,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查看退回原因,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6.根据相关规定,项目结题材料若逾期上交,将直接影响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项目,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国家基金结题报告将做为长期档案留存,同时部分内容将在国家基金委网站发布,请各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准确、全面、客观填写。

二、学院事项

请相关学院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查询本学院应填写结题/成果报告的项目清单,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提交后,请学院按审核要点(邮件发至学院)审核结题/成果报告(学院审核通过须勾选该项目并点击上方的“二级单位审核”标识)。

请项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再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确有问题需退回的,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

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和学院审核工作需在20232101700前完成。请学院统一收齐本单位纸版结题/成果报告,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网上办事大厅批量用印申请加盖学校公章),于20232241700报送科研院基础科(笃行楼910室)。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曾榆萱 8711062913242701304 ,黄永灿 15018726713jck@scut.edu.cn

财务处:吴晖霞 22236306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pdf

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说明(2022版).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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