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单位加入国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办事指南
(主管处室:科技规划与综合处 电话:87110630 地址:笃行楼910室)
一、学院出具以学校名义发起或加入国内外各种学术团体的申请,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供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学院承诺为该学术团体提供保障条件(如学术团体有经费、场地要求),承担单位会员的管理义务并负责日常管理,行使单位会员权利。
二、提供佐证材料:如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加入社会团体邀请函、联合发起成立社会团体的合作协议、社会团体简介、章程(拟)、主要负责人简介等。
三、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
四、主管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