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项目场地(同泰)水、电费支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唐艳春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129

院内各部门、各创新平台、相关企业:

规范我院水、电使用及费用支付管理,依据《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水、电、冷等费用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华工珠院〔2018〕2号),经研究,现就我院项目场地(同泰)水、电费支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电费包括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公摊电费,基本电费以各创新平台申报的用电量为基础,按照供电部门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电度电费以电表抄表记录计算实际使用量。

2.水费包含水表抄表实际使用量和公摊水费。

3.根据各平台申报的用电量需求,同泰物流有限公司已经于2018年4月完成了电力增容,电力部门已于2018年4月18日起开始收缴基本电费。经研究,2018年8月1日之前的水、电费由研究院经费支付。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场地交付使用期间,水、电费用从各平台经费划扣支付。

4.自项目场地(同泰)交付使用后,水、电费由各企业支付,直接向业主方缴纳,并业主方出具相关发票。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