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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意见(珠字〔2013〕4号)

发布者:唐艳春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372

  

  

  


 

珠字〔2013〕4号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意见

2013年2月2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加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于促进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海洋与生态农业,努力构建我市“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深刻认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战略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对我市农业影响加深;农业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农业经营成本不断攀升严重制约农业效益的提高;在高基数上延续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势头难度加大;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发展难以为继。我市农业发展已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创新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科技是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必须坚持科技兴农战略,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水平。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走新路,‘十二五’崛起看珠海”的总要求为统揽,坚持“自主创新、引进转化、提升产业、实现跨越”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和农业经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目标,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组织管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体系,强化自主创新,推进成果转化,创新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主要目标。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明显增强。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水产养殖机械覆盖率85%以上,水稻、蔬菜、香蕉等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转化利用率8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至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生态农渔业的目标。

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突破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

4.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实用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围绕增强农业创新能力,对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新品种、新技术等作为科技创新方向,加快有利于我市区域比较优势和主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农渔业新品种选育。以优质、高产、高效作物和禽畜、水产新品种的选育及其产业化为重点,加强高新技术育种研究与开发,大幅度提高育种技术水平,注重优质、抗病和抗逆的新品种的选育;重视特色农产品品种的引进、试验、筛选、示范、推广研究;大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健康养殖技术、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农产品产后处理和精深加工技术和农业信息化相关技术研究,解决农渔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5.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市级科研、推广机构为主导和面向市场相结合的多元化的科技创新体系。明确市级科研、推广机构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保障经费投入,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鼓励农业科研、推广单位与高校、企业建立并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农业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制定与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配套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水产、特色蔬菜、岭南水果、花卉、水稻、畜牧等6个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6.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对科研单位的硬件投入,切实保障公益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工作经费,引进、更新先进实验仪器和设备等。支持科研、推广单位、科技企业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开展科研合作,申报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引进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和培养新一代高水平、德才兼备的技术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农业科技人才战略,对农业科技人才给予政策倾斜,为科研单位提高研究和服务水平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为农业科技人才出国深造和加大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国际化视野,为全市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7.完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以本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和加强市、区、镇三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强化其公益性职能,按照产业发展需要定岗定编,在农业重点镇建立村级农技服务站,使之成为连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广大农民的纽带。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加强市、区、镇三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协调和配合,提高技术推广效率。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从业人员竟聘上岗,通过考试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责任制度。

8.加强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将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技推广专项经费,区、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确保市、区、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试验有基地。

9.加快农业园区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农业园区带动战略,示范带动全市发展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两园一区”建设,以“两园一区”为中心,以点带面、辐射发展。斗门生态农业园要建立便利的检验检疫物流通道、一整套贸易服务体系、珠港澳绿色农产品加工物流区、农业科技孵化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岭南特色现代园艺产业基地、粤港澳生态旅游度假胜地等,着力发展通道经济、贸易经济、加工经济、科技经济、基地经济、旅游经济。台湾农民创业园要通过引进台湾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现代农业管理理念,建设成集农业科技研发、集约生产、科技示范、科普教育、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万山区要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生态保护为根本,突出发展高端水产品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垂钓、水产保健品、海洋生物制药、海洋能源等产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省级、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鼓励企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体系,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申报国家、省名牌产品。

10.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学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农资供应、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四、推进现代种业建设,提高我市种子、种苗质量和自给率

11.加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坚持产学研结合,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建立基础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推广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机制。重点开展种子资源保护、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常规作物育种和水产种苗优选优育研究等公益性应用研究以及动植物常规育种、分子育种、航天育种和细胞工程等高新技术研究。支持加快引进、试验、示范国内外优良品种和国内外育苗生产线,开展工厂化育苗研究。

12.改善现代种业创新条件。加大对农业科研推广事业单位良种研发扶持力度,稳定育种经费投入,建设现代化的分子育种试验室,购置现代化的生物分子试验仪器。创建农作物种子资源库和种子低温贮存库。加强良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基地投入,改善种子种苗生产条件。支持建设我市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园艺作物繁育基地、水稻良种繁育基地、禽畜良种繁育基地等,努力改善种子种苗繁育推广条件。

13.培育壮大现代种业企业。支持种子种苗企业开展商业育种,按市场化、产业化需求开展新品种研发,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增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鼓励种子种苗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种苗企业整合农作物和水产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种苗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种苗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购置先进的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改善工程化研究、品种试验和应用推广条件。

五、推进物质技术装备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14.提高农机化水平。完善市、区两级的农机管理、监理、推广机构,培育与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逐步形成以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为骨干、农机大户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农机服务网络。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为平台,积极扶持发展一批具有珠海特色、能体现珠海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向、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农机化示范基地。积极实施水稻、蔬菜、瓜果、花卉、园林苗木机械化耕作、微喷施肥、节水灌溉、种子加工、育苗温室机械化以及水产、禽养殖机械化推广示范。加大农机财政补贴力度和范围,推进现代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发展。

15.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蔬菜和水产冬养温室大棚设施、花卉现代智能化温室设施、园艺作物节水灌溉设施以及畜牧业养殖设施建设。支持科研推广单位、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研究及引进设施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设施农业优良品种。加大财政资金对设施农业投入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发展。

六、推进农业科技培训,为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提供智力支撑

16.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培养。进一步完善市、区、镇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培训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培训机构和涉农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分类、分层次、分领域加快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的农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促进农民向职业化发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服务高效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快提高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种类型经营主体的科技应用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

17.加强农民科技培训的条件与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完善教育培训设施,重点改善市、区农技推广机构教育、培训设备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及时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新成果转化为浅显、通俗、形象、易懂的教学资源。着力打造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民需求、掌握现代知识技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农民培训质量。

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8.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机构,按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编制按辖区业务量科学配置。市级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测、执法监督;区级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执法监督;镇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支机构,负责抽样、送检、监督管理。菜篮子工程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应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建立农产品安全速测点并规范运作,扩大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

19.加强“三品一标”的申报和管理。鼓励支持各经营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对获得以上认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业扶持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确保认证真实性。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0.加强农业、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养分、重金属、化工、农药和生物污染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预警系统,对基本农田进行科学的、有目的的治理,减少污染,改善基本农田环境质量。加强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水、沉积物等的海洋环境监测,并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陆源排污等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监管检测。加强对海洋赤潮的监测、预警和应对管理。

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富农惠农

21.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在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主导作用,并积极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IT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合力。以农业农村经济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三大功能为主体,构建延伸到镇村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功能齐全、体系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敏的信息体系。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应用,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搭建农业科技信息加工利用交互平台,在农村推广电视、电脑、电话“三电合一”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实现行政村100%覆盖农民服务“农信通”。全面开通12316“三农”热线,实现人工热线、语音播放,各区要全面建设并开通“农业110”信息服务热线系统,建立“农业科技信息网”和农民信箱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

22.强化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农业农村信息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经营信息化、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完善市、区、镇、村四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及服务网络,健全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依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组建各级、各个领域的权威专家服务团队,增强服务效果。完善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实施农业电子商务工程。规范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服务能力。探索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监管,规范信息服务主体行为,优化信息服务环境,为信息服务长效运行创造条件。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业科技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整个“三农”改革和发展问题,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时提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对策建议,财政、科技、发展改革、教育、税务、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合力。

24.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地位,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完善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逐步提高科研、推广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向农业科技领域,提高农业科技的社会投入水平。从2013年起,每年市财政农业科技三项专项资金经费增加至3000万元,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监管和规范经费使用,提高农业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对在农业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