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党员发展质量优良、程序合规、材料准确,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和学院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下半年预备党员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从基本条件、入党材料方面进行严格审查,酝酿推荐拟接收预备党员名单(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能单纯的以投票打分作为唯一标准),严格落实公示程序,报学院党委预审。
1. 审查条件
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全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已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1年);
(2)学校党委党校在线学习考试成绩合格;
(3)取得学院党委分党校“铸魂班”结业证书(优先考虑);
(4)取得学校党委党校“领航班”结业证书(结业时间距今未超过1年);
(5)完成“红色基因工程”学习任务;
(6)无违法违纪受处分,基本具备党员的条件。
2. 审查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是否填写完整准确,备齐且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发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1 | 入党申请书 | 1 |
2 | 团支部推优审批表 | 1 |
3 | 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 | 1 |
4 | 思想汇报(慎思篇可替换) | 每季度1篇 |
5 | 个人自传 | 1 |
6 | 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裁边粘贴在入党培养登记表对应位置) | 1 |
7 | 政审综合材料(需支部书记签字) | 1 |
8 | 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确定为发展对象阶段) | 1 |
9 | 红色基因工程学习记录 | 1 |
10 | 其它材料 |
3. 网站公示
党支部结合2024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将支部酝酿推荐的拟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材料(参考模版见附件1 )发送到scutswxg@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预备党员接收阶段|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拟接收X人为预备党员的名单公示。届时在学院学生工作网站“党建工作”下属二级子栏目“公示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全院学生若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反映给所在党支部或学院党委,过期不再受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支委认真填写《各党支部拟接收预备党员推荐表》(附件2),于11月8日(周五)前发至scutbio_dgw@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党支部名称+2024年下半年支部拟接收预备党员推荐表+联系人+手机号。学院党工委统计汇总确认无误后,上报学院党委预审。
4. 党委预审
各党支部要对拟接收预备党员的相关发展材料进行支部内部初审;初审无误的材料于11月15日(周五)前由组织委员集中提交给B6-101办公室学院党委组织员刘冲老师。学院党委对学生党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审核无误后,组织员按编号给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如党员发展材料审核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则取消本次转预资格。
5. 材料填写
支委召集拟接收预备党员开展集中培训,参考学院党委下发的《生物学院党务工作指南》集中讲解指导材料填写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入党志愿书》规范填写指南(附件3)、《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规范填写指南(附件4)。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严格参考模板要求写好草稿,经过自查、支委核查无误后,再抄写上去。党支部组织委员依据填写要求对本支部的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复审把关。
6. 支部讨论
对学院党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各党支部应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表决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有效。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各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现场不能组织入党宣誓,须等待学院党委审批后方可组织。各支部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规范填写支部决议。
7. 上报结果
各党支部应及时将讨论接收情况和结果汇总后,认真填写《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5),于11月20日(周三)前发至党工委邮箱:scutbio_dgw@163.com ,邮件命名格式:党支部名称+2024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备案表+联系人+手机号。
8. 安排谈话
11月25日-12月9日期间,学院党委派党委委员、组织员同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谈话。主要考察其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入,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了解程度,提出是否同意入党的意见。
9. 党委审批
12月23日前,经学院党委讨论、表决,形成意见,党委组织员将结果通知学生党支部,发放《吸收新党员通知书》,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学生党支部应将学院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学院将在每学期末举行的学生党员大会上,组织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二、有关要求
1. 注意时限。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2. 政治为先。各学生党支部要把接收预备党员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委员及其他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政治为先、全面考察、综合衡量,正确把握入党条件,不能简单以票数多少作为唯一标准。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把好质量关。
3. 严格管理。 落实信息公示要求,确保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对出现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却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学生,如发现将撤销发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把关不严、材料出错率高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扣减支部次年发展指标。
附件1:预备党员接收阶段|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拟接收X人为预备党员的名单公示
附件2:预备党员推荐表
附件4: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规范填写指南
附件5: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