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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教职工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流程
1.申请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调动申请,填写《校内调动审批表》,本人手写亲笔签名后提交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由调出单位院(系)院长、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调出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拟调入二级单位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调入单位考核情况”栏签署意见、亲笔签名。
3.拟调入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由调入单位院(系)院长、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调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人事科。
4.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科下达《校内调动通知》至调出单位和申请人。申请人需按通知时间到人事科领取《教职工校内调动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相关校内调动手续。
5.申请校内调动人员将《教职工校内调动通知单》(逐个部门手续办理完成并加盖公章后)交回至人事科。由人事科为校内调动人员开具教职工介绍信,校内调动人员持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校内调动手续完成。
温馨提示:每周四下午不对外办理业务。
附件:校内调动审批表.docx
联系人:岳鑫
联系电话:020-87110252
联系地址:笃行楼南座610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