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桐引凤·名师荟萃

2022-04-28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入选本项目的博士后每人获省财政资助40万元人民币(不重复享受广东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资助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本单位或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2022年度我校该项目计划资助指标为10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站博士后或拟进站博士后,且计划派出结束时间应在其博士后聘期截止时间之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5.专业领域。依据粤府函2022﹞82号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现代产业体系”,原则上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6.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我省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7.申请人获资助后不同时享受广东省财政对博士后的日常生活补贴,学校根据“就高原则”,将资助经费用于发放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薪酬。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1,简称《申报表》

2)《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附件2,简称《推荐意见表》)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办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以及《申报表》中填写、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简称《汇总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人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申报表》《推荐意见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依次合订成册,加白色封面和目录,并左侧胶装一式1份),连同《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系)审核。

2.单位审核

各学院(系)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表》《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笃行楼南座607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bgb@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遴选把关,切实把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选派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学院要参照国家、广东省有关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规定,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派出后有考核。

3.申请人应充分评估各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派出目的地和机构。考虑部分国家、地区疫情较为严重,建议选择疫情较为稳定的国家、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4.申请人在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加强同境外导师和接收机构的联系,申报时即开始着手办理赴外签证;及时掌握有关动向,尽量确保获资助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离境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

5.获资助人员离境前须在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备,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及时返校。

6.派出结束后,获资助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结题表(附件4)。

 

附件:附件1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结题表.doc

 

 

    

2022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