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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关于取消《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研修/工作协议书》公证要求的通知

关于取消《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研修/

工作协议书》公证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公证要求及使用电子协议的通知》,为同步跟进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做法,进一步规范我校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派出手续,即日起取消《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研修/工作协议书》须公证生效的要求,签订协议的其他要求保持不变:

1、    公派出国(境)人员3个月以上人员,须与学校、所在单位、保证人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研修/工作协议书》。

2、    出国(境)人员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出国(境)研修工作目标和任务”作为协议附件,协议内容将作为其回国(境)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人事处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