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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工作的流程


1. 填表:

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表》、《聘期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报所在学院;

2. 公示:

学院在院网主页及学院办公场所公示区公示《华南理工大学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表》及《聘期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5个工作日;

3. 答辩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其他成员包括院党委书记、教代会代表、同领域专家等组成,到会人数不少于7人)对考核对象进行答辩评议和匿名投票,同意合格的票数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考核合格;

4. 提交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

结合“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考核对象的最终考核结论,并提出相关续聘意见,报人事处核准后执行。


备注:

1.材料报送清单及要求

1)学院“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务必提供)

2)学院“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答辩评议会议纪要及评议票、统计票;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4)华南理工大学引进人才首聘期考核表(一式三份);

5)聘期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2.关于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  

2)考核合格者,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续聘,聘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为保证相关老师考核和续聘工作顺利完成,请相关学院和老师按以上流程完成相关考核工作,并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把材料报送到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2:聘期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