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桐引凤·名师荟萃

2017-06-09

华南理工大学外籍教师考核与续聘流程

1.学院协助聘期即将结束的外籍教师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专家聘期考核表》《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考察意见表》《合同任务对照表》,纸质版材料及附件材料提交人事处人事政策研究科(笃行楼南座612),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2.若需要续聘,准备如下材料,交至人事处聘任办(笃行楼南座612):

  (1)个人书面续聘申请;

2)所在学院书面续聘申请。

3.学校同意续聘后,外籍教师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其中需明确申报人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zb@scut.edu.cn

4.人事处审阅合同内容后,如无修改意见,则按一式三份,由外籍教师,学院院长、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人事处聘任办。

5.学校作为甲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6.外籍教师凭合同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不符合办理《外国专家证》条件的人员,在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7.外籍教师个人在公安部门办理Z字签证后续聘工作完成。

备注:考核表和合同模板均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考核联系人:刘海飞,联系电话:87112649

聘任联系人:胡波,联系电话:87110106

《外国专家证》办理联系人:陶天,联系电话:8711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