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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3

关于机关酬金、新教工生活补贴改为银行发放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工资福利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本学期部分项目的发放做了一些改变,现通知如下:

  一. 从下个月起(2006年4月),机关酬金、新教工补贴转银行发放,每月10号不再进行审批。为了保证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规范考勤上报制度。各单位必须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人事处工资科,过期不报者,该单位当月“兴华人才”岗位津贴、机关酬金待

  考勤上报后的下个月发放。

  二. 各单位福利费改为当年三月份审批,一年一次。2006年的福利费定于3月11日至3月31日期间审批。审批时需提供本单位当月在职总人数(含新机制聘用人员),单位加盖公章。

希望各单位协助做好这项工作!

 
 
                               人事处工资科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