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参保学生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0 浏览次数: 259

各院(系):

本学期(3-6月)参保学生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将于每月第三周开展,我校已参加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就诊时间为2022年的医疗发票报销最迟于20235月的第三周完成)按以下时间携资料前往办理。(如有变化将于校医院官网通知)

一、时间安排

 

      

3月、4月、5月、6月每个月的第三周

  点

国际校区

星期二(3.144.115.166.13)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50

国际校区D5d-116F

大学城校区

星期三(3.154.125.176.14)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大学城校区门诊部二楼209室

五山校区

星期五(3.174.145.196.16)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一号楼一楼,师生服务中心(五山校区)学生事务大厅13号窗口

二、报销所需资料

需出示:

1.学生门诊病历

2.就诊医院的病历本

需提交:

1.校医院转诊单(急诊就诊不需要提供)

2.就诊医院的医疗发票(发票背面左下角签名)

3.门诊费用清单

(清单与发票对应,发票与清单均由医院提供或电子版自行打印)

4.统一支付平台学生账号绑定本人银行储蓄卡

(绑卡路径:华南理工大学主页-校园生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银行卡账号绑定)

https://sso.scut.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pay.cw.scut.edu.cn/CasLogin.aspx

(已毕业同学请提供能看清卡号的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张;复印件需注明姓名、学号、学院、开户行、联系电话)

5.休学及外出实习由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并盖公章。

、报销范围

1. 参保年度内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 参保年度内的急诊(限门诊)医疗费用;

3. 因寒暑假、休学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限门诊)医疗费用。

四、温馨提示

1、急诊留院观察、指定单病种(狂犬疫苗注射)、住院,请出示身份证、社保卡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按比例缴纳个人需支付费用,无需回校报销。如异地已发生费用并自费结算,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办理异地就医零星报销证明表》(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专栏),院(系)盖章后自行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咨询电话12345)办理零星报销。

2、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参保人伪造医疗机构的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以违法行为涉及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医院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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