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学生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即将进行,我校已参加2020/2021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成功缴费的学生,请遵照报销范围,按时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理。
一、报销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今,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2020年1月1日至今,突发急性疾病就近诊治的门诊医疗费用;
3.2020年1月1日至今,寒暑假、休学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4.2020年2-7月受疫情影响未返校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时间和地点:
| 时 间 | 地 点 |
大学城校区 | 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 大学城校区门诊部二楼 (209室)房 |
五山校区 |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五山校区校医院大会议室(办公楼201室) |
国际校区 |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 国际校区D5d-121 |
三、报销所需资料:
1.学生门诊病历本;
2.转诊单(急诊无转诊单的需查看当时外院急诊病历);
3.外诊医院门(急)诊收费收据(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在就诊医院前台免费打印);
4.本人(工商银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张,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学院、卡号、联系电话(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导盘,报销所得费用直接入银行卡);
5.休学及外出实习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盖公章.委托他人代办者,除上述资料2-4项外,需有委托书,附当事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温馨提示:
1.2020年度发票请务必在此次报销完毕,过期不再受理。
2.急诊留观、指定单病种(狂犬疫苗注射)、住院不在学校管辖范围,请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如异地已发生费用并自费结算,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办理异地就医零星报销证明表》(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专栏),学院盖章后自行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咨询电话85584305) 办理零星报销。
3.如因上课错过这三天报销时间,可于3月18日至19日自行或委托他人递交资料(第2-5项, 急诊无转诊单的需复印当次急诊就诊病历页上交)到医保办(五山校区校医院办公楼104室,电话22236673)。
华南理工大学医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