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毕业生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7 浏览次数: 1932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毕业离校,我校已参加20192020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成功缴费的2020年度毕业生,请遵照报销范围,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校医院医保办办理(电话22236673,地址:五山校区校医院行政楼104室)。

一、报销范围:

12019年费用: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突发急性疾病就近诊治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寒暑假、休学期间,实习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22020年费用:在广州,或者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含急诊)。

二、所需资料:

1、外诊医院门(急)诊收费收据(发票)(必须是原件,本人在每一张发票后面的左下角签名

2、收据(发票)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在就诊医院前台免费打印);

3、当时就诊的门诊病历(复印封面和当次就诊记录页);

4.(工商银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卡号;

5、学生证 复印件。

三、温馨提示:

1、非常时期,避免聚集。医保办收取资料,统一审核,报销所得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导盘,直接入银行卡。相关事项会在群里发布,递交报销申请学生请尽快加入QQ群:981464107

2、如错过此次递交材料,可委托他人,在20216月前待下一次学校统一集中报销。委托他人代办者,除上述资料1-4项外,需有委托书,附当事人和代办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0%,校内外年度限额为1000元。

4、急诊留观、住院不在学校管辖范围。请下载证明表(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专栏-学生异地零星报销证明表),学院盖章后自行前往广州市医保局天河分局(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电话:85584305),报销期限:疫情结束后1年内(结束时间以官宣为准)。

 

 

校医院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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