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2-09-28

铭诚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华萌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卓越公益专项基金”实施办法》捐赠方要求等,现将华萌奖学金、卓越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广州国际校区铭诚书院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体质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标准

(一)华萌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20%,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二)卓越奖学金

1.卓越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

2.卓越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20%,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

3.卓越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四、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

等级

奖励标准

(万元)

奖励名额

铭诚书院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

前沿软物质学院

微电子学院

未来技术学院

华萌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3

5

1

1

1

1

1

二等奖学金

2

10

1

2

1

3

3

三等奖学金

1

25

2

6

2

7

8

卓越奖学金

卓越一等奖学金

3

2

/

/

/

1

1

卓越二等奖学金

2

10

1

2

1

3

3

卓越三等奖学金

1

16

1

4

1

5

5

五、具体要求

1.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后,确定本书院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书院填写《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

2.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时间要求

书院于10月1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0月13日前将获奖建议名单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并将获奖学生上述相关材料以及《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广州国际校区D5-d111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

六、其他事项

1.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评审组织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书院院务主任签名,并加盖书院公章;

3.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电话:87111489  邮箱:adygb@scut.edu.cn

地址:1号楼1126-2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